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壹、前言
澎湖擁有寶貴及豐富的歷史文化資產,傳統常民生活文化等人文景觀,隨著長久累積演變、自然而然形塑出澎湖島嶼文化價值,多年來本局致力推展本縣海洋島嶼傳統文化,讓澎湖在地文化呈現不同風采,展現深厚文化底蘊。
本局於博物館永續經營及地方文物蒐集典藏研究、圖書館提升縣民閱讀力、各項文化資產的修復保存與活化,以及辦理多元創新藝術表演並推廣社區營造以培養生活美學,都是文化局竭力發展目標與願景,為了實踐文化工作的願景,提升服務品質服務,112 年度辦理工作重點如下:
一、強化博物館經營管理與服務能量:辦理全縣博物館事務,澎湖生活博物館館舍管理、行銷、教育推廣活動,辦理澎湖研究學術研會推展地方人文研究、地方文物蒐集、典藏、研究,水下文化資產教育推廣,培育專業志工協助推動文化事務,並連結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共同推動本縣社會、文化教育及促進文化觀光深度發展。
二、提升閱讀及文學創作風氣、保存地方史料:持續擴充圖書館館藏資源,主動進行圖書館推廣服務、鄉圖書館輔導事務,辦理全齡閱讀推廣,透過多元閱讀活動建立書香社會,辦理各類型文學創作活動,並出版文學專輯,倡導文學創作風氣,增強地方文獻資料中心保存地方史料,並協同地方公所策建新館。
三、加強本縣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持續進行古蹟、歷史建築修復工程,以及文化資產修復後之活化計畫及管理維護,同時進行文資研究調查,保存無形資產及傳統技術傳習推廣,累積文化資產能量,發展澎湖島嶼文化。
四、展演場館營運暨表演藝術人才培育及社區總體營造:引進優質且多元化的表演節目,增進本縣演藝廳演藝活動的質與量。厚植本縣藝文風氣,持續推廣、發展各項展演藝術活動,開設藝文推廣研習班,孕育本縣藝文人才,另推動社區文化再造,鼓勵社區自發性地動員組織,發展社區創新計畫,培育和凝聚社區意識,營造澎湖在地特色,讓澎湖社區特色及文化廣為民眾所知。
五、加強行政管理,型塑學習型組織:積極推動文化事務,提升行政效能,以回應民眾需求,並激勵員工士氣,提高員工滿意度,增進員工專業知能及服務品質,並辦理文化園區暨所屬館舍環境維護、改善及綠美化,營造文化局友善及優美環境。
貳、目標達成情形 略
參、未達目標項目檢討 略
肆、績效總評
一、賡續並強化「澎湖生活博物館」核心館營運管理,整合縣內博物館資源,發揮專業博物館功能」:以「各類型教育行銷推廣活動」成效顯著,預定目標值辦理25場,112年實際辦理57場活動且廣受民眾喜愛。
二、經營理文化所屬博物館並結合地方文化館計畫,共同推動本縣社會、文化教育及 促進文化觀光深度發展:以「志工出勤服務人次」成效卓越,志工出勤服務場次及服務人次,預定目標值分別為 350 次和 35,000 人次,112 年實際情況為服勤次數 456 次,和志工服務民眾人次達 73,060 人次,遠高於預定目標值,顯示志工服勤次數提升,有利於提升整體服務品質。
三、推動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再生,累積「島嶼世界遺產」發展能量:「召開文化資產審議委會」、「澎湖縣縣定古蹟媽宮城隍廟修復工程」、「歷史建築「澎湖廳憲 兵隊」 修復及再利用工程(三期)」、「縣定古蹟第一賓館修復工程」、「眷村文化園區修復」、「望安花宅重要聚落保存及發展計畫」、「推動及維護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澎湖石滬群計畫」、「傳統建築古厝保存獎助計畫」、「文化資產調查研究暨保 存維護計畫」、「文化資產保存技術暨保存者推廣傳習計畫」等皆達成預定施工進度,符合原訂目標值,本局持續進行古蹟歷史建築修復工程,再現古蹟及建築之 歷史面貌。
四、積極爭取中央資源挹注本縣圖書館藏與設施設備升級,針對不同年齡層族群,規劃設計閱讀與社教推廣活動,培養全民閱讀習慣、涵育全民閱讀風氣,112年各項績效指標均達成原預期效益。
五、賡續辦理展演藝術發展與推廣業務,著重各項業務之深化與培育工作,厚植本縣藝文風氣,112年各項工作均已達成預期目標。
伍、推動成果具體事蹟
一、文物普查與古物維護:
(一) 110 年獲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補助經費 110 萬元,辦理「110-112 年澎湖縣公有一般古物『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典藏清代古砲13門』管理維護計畫」,已完成並結案。
(二) 111 年獲文化部文資局核定補助總經費 96 萬 5,000 元(補助款 62 萬 7,250 元, 配合款 33 萬 7,750 元),辦理「111-112 年澎湖縣宗祠及文物普查建檔計畫(三)- 白沙鄉、西嶼鄉、望安鄉及七美鄉」,已完成並結案。
(三) 111 年獲文化部文資局核定補助經費 95 萬(補助款 66 萬 5,000 元,配合款 28 萬 5,000 元),辦理「『神器神氣:澎湖縣廟宇文物特展』-112 年澎湖縣百年廟宇古物教育推廣計畫」,已完成並結案。
(四) 111 年獲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補助經費 130 萬元,辦理「111-112 年澎湖縣列冊追蹤文物觀音亭古殘鐘緊急搶救計畫」,已完成並結案。
(五) 112 年獲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補助經費 140 萬元,辦理「112 年澎湖縣私有一 般古物『瓦硐南天廟清道光神轎(殘件)』修復暨保存環境提升計畫」,已完成並 結案。
(六) 112 年獲文化部文資局核定補助經費 44 萬 5,000 元,辦理「112 年澎湖縣民俗基礎普查調查研究-馬公市(二)」,已完成並結案。
二、文化局志工業務推動表現卓越:
(一) 團隊獎勵-「澎湖縣 112 年度志願服務評鑑」目的事業獎勵表揚優等獎。
(二) 個人獎勵-文化部第30屆全國績優文化志工獎勵表揚-銅質獎1人;衛生福利部 112年績優志工獎勵表揚金質獎1人;澎湖縣112年度志願服務獎勵表揚金質獎3人、銀質獎6人、銅質獎2人 ;文化局112年度志願服務獎勵表揚,績優獎16人、勤勞獎29人,合計本局112年度志工個人獲得各相關單位之獎勵表揚總人數為58人次。
三、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推動工作方面:
(一) 爭取中央補助計畫:本(112)年度辦理的專案計畫共計 9 案,其中以前年度賡續執行中的有 1 案。
(二) 修復工程類有 17 案:包括「澎湖縣縣定古蹟馬公觀音亭修復工程」、「澎湖縣縣定古蹟臺廈郊會館修復工程」、「國定古蹟西嶼西臺修復工程」、「澎湖縣縣定古蹟媽宮城隍廟修復工程(2 案)」、「重要聚落建築群望安花宅 104、110、118、130、 31、112、115、38、116、143 號古厝修復工程(3 案 10 戶)」、「望安花宅聚落活動中心與公廁整修工程」、「國定古蹟媽宮古城順承門(盧碧颱風災損)修復工程」、「澎湖縣歷史建築辛家古宅修復工程修復工程」、「澎湖縣歷史建築西安許真古宅修復工程」、「澎湖縣媽宮舊城區再造歷史現場計畫延續 2.0(共計 5 案)」。
(三) 規劃設計及監造類有24案(規劃設計8案、監造16案):其中規劃設計包括 「108 澎湖縣國防部篤行十村眷村文化保存計畫(共計2 案城內區15戶、城外區9戶」、「望安花宅重要聚落建築群望安花宅重要聚落建築群 3,7,37,44,45,48,53,55,60,71,102,105,113,116-1,135,139,144,151 號古厝修復規劃設計案(共計 5 案 18 戶)、「澎湖縣國定古蹟馬公金龜頭礮臺建物牆體修繕補強及排水系統規劃設計」等。
(四) 計畫類有 3 案:包括「澎湖世界遺產潛力點跨域文化交流推廣計畫」、「神遊澎 湖 -黃友謙澎湖門神調查研究紀錄」、「澎湖縣歷史建築吉貝林江西古宅修復再利用暨規劃設計計畫」等。
(五) 經營管理類有 6 件:包括「111-112 澎湖縣五處國定古蹟管理維護計畫」、 「111-112 澎湖縣文資防護專業服務中心計畫」、「111-112 重要聚落建築群望安花宅聚落管理維護計畫」、「111-112 年度澎湖縣文化資產數位整合計畫」、「112 年度考古遺址類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112 年度澎湖縣特色石滬景觀保存維 護計畫」等。
(六) 文化部代辦 2 案:包括「歷史建築澎湖郵便局及馬公水上警察官吏派出所管理維 計畫」及「澎湖縣老建築(潛在文化資產)保存再生計畫」等。
(七) 本縣歷史建築(傳統古厝)維護及再利用獎助計畫類有 2 案:包括「109 澎湖縣 歷史建築(傳統古厝)維護及再利用獎助計畫-成功蕭克讓古宅」、「112 澎湖縣歷史建築(傳統古厝)維護及再利用獎助計畫-池西 41 號古宅」等。
(八) 重要聚落建築群望安花宅目前修復完成有15戶古厝(其中8戶為政府全額補助, 設定10年使用權,目前已歸還1戶給所有權人,尚有7戶)。活化再利用部份,已訂定「澎湖縣望安花宅古厝活化利用作業要點」,將逐步針對已修復完成之古厝進行活化再利用之作業。另有10戶修復工程陸續完成中,有18戶古厝規劃設計已完成,進入工程招標階段,另有3戶申請文資局規劃設計中。在清潔維護方面持續委由望安鄉公所整合聚落社區成員,共同投入花宅聚落的經營與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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