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5日 星期三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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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



本會列管30處客家文化設施使用情形:
設施使用人次表
項次管理機關會館名稱開館時間113年
7月
113年
8月
迄113年8月底累計參訪人次
參訪人次參訪人次
1新北市政府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94年08月53,38757,66412,185,269
2桃園市政府桃園市客家文化館97年03月48,85250,0017,535,011
3桃園市政府臺灣客家茶文化館111年12月26,68626,708388,972
4桃園市政府永安海螺文化體驗園區111年03月66,32896,7382,126,189
5桃園市政府1895乙未保台紀念公園110年11月21,04921,862328,048
6桃園市政府桃園北區客家會館110年10月13,93210,742139,002
7桃園市政府崙坪文化地景園區108年11月16,10727,442345,746
8桃園市政府桃園市立圖書館龍潭分館暨鄧雨賢台灣音樂紀念館107年11月48,40046,679592,049
9桃園市政府桃園市立圖書館新屋分館98年03月19,72418,8912,891,168
10新竹市政府新竹市客家會館113年05月5,3677807,795
11新竹縣政府新瓦屋客家文化保存區97年07月40,50532,4505,322,626
12新竹縣政府蕭如松藝術園區97年06月1,0493,018682,987
13新竹縣政府新竹縣縣史館97年08月3,9763,7151,096,472
14新竹縣
橫山鄉公所
大山背客家人文生態館95年04月6,4006,9001,074,162
15新竹縣政府湖口好客文創園區107年11月21,16011,750762,149
16苗栗縣政府貓裏客家學苑100年02月1,0371,522137,168
17臺中市政府臺中市石岡區土牛客家文化館95年05月2,2722,6941,420,691
18雲林縣政府詔安客家文化館105年09月1,2751,275121,837
19嘉義縣
溪口鄉公所
嘉義縣溪口鄉文化生活館96年12月946723387,525
20嘉義縣溪口鄉公所嘉義縣溪口客家文化館98年10月465433125,816
21嘉義縣中埔鄉公所嘉義縣客家文化會館100年06月527493269,271
22臺南市政府臺南市客家文化會館99年01月2,4313,788431,409
23臺南市政府臺南市南瀛客家文化會館96年03月795385323,116
24高雄市政府高雄市新客家文化園區99年10月13,72111,9822,604,471
25屏東縣政府屏東縣客家文化中心104年01月2,3232,526218,041
26花蓮縣
鳳林鎮公所
花蓮縣鳳林鎮客家文物館94年01月728425274,967
27花蓮縣政府花蓮縣客家文化會館暨演藝堂96年07月

17,538 

2,627 

766,257

28花蓮縣
玉里鎮公所
玉里鎮客家生活館95年06月311296337,850
29臺東縣政府臺東縣客家文化園區98年12月1,018981853,867
30臺東縣
關山鎮公所
關山鎮客庄生活傳藝中心112年06月25059010,195


備註
1.104年新增【貓裏客家學苑】
2.105年新增【嘉義縣客家文化會館】、【屏東縣客家文物館】
3.108年新增【湖口好客農業文化創意園區】、【詔安客家文化館】
4.111年7月【屏東縣客家文物館】更名為【屏東縣客家文化中心】
5. 112年新增【臺灣客家茶文化館】、【永安海螺文化體驗園區】、【1895乙未保台紀念公園】、【桃園北區客家會館】、【崙坪文化地景園區】、【新竹市客家會館】、【關山鎮客庄生活傳藝中心】


客家委員會(下稱客委會)為強化客庄創生及環境營造計畫(下稱環境營造計畫)及客家浪漫臺三線計畫(下稱浪漫臺三線計畫)補助執行成效,委外成立客家文化生活及產業環境營造計畫督導團(下稱督導團),實地訪視歷年補助計畫之後續維運管理情形。經審計部查核發現,督導團多年提送之訪視建議,客委會均未積極處理,致所提建議歷經多年仍未獲改善,未能有效發揮督導團訪視效益,經函請檢討改善,客委會已責成督導團將歷年訪視成果屬影響安全或使用情形違反補助計畫目的等缺失,加強追蹤其改善情形,以發揮訪視效益。

審計部指出,客委會為活絡客庄產業經濟、形塑客庄移居及觀光環境,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環境營造計畫及浪漫臺三線計畫,另為強化補助計畫執行成效,於106至110年度委外成立督導團,於補助計畫執行各階段實地訪查,辦理政策說明會及重要活動,執行補助案件例行管考作業,並實地訪視客委會自100年度起補助計畫屬工程施作類計畫之後續維運管理情形,委託金額合共9,607萬餘元。

然而,審計部查核發現,督導團實地訪視歷年補助計畫維運管理情形,提出部分補助計畫間有補助建置之空間展場未依原定計畫使用,部分設施毀損或滅失,場域環境清潔維護欠佳,導覽解說牌已不具有導引功能,甚至可能造成當地居民或遊客安全疑慮或將民眾引導錯誤方向情事,宜加強修補管理維護以達補助效益等訪視建議,惟客委會並未將建議函送有關市縣政府督促檢討研謀改善,亦未積極追蹤後續改善辦理情形,致督導團所提之待改善訪視建議,歷經多年仍未獲有效回應及改善,未能有效發揮督導團訪視效能,影響計畫長期補助效益。經函請行政院督促客委會檢討改善。

審計部表示,經112年5月追蹤改善情形,客委會鑑於督導團訪視結果資訊過於龐雜,已責成督導團將歷年補助計畫訪視成果依分級分類提供該會,作為審理地方政府後續申請補助案件之參考。並針對訪視成果中有影響民眾安全或使用情形違反補助計畫目的之重要缺失,加強追蹤其改善情形,以發揮訪視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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