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議案 強化商圈品牌行銷推廣
卓揆:4年投入8.5億元推動四大策略 強化商圈品牌行銷推廣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8)日在行政院會聽取經濟部「強化商圈品牌行銷推廣」報告後表示,中小企業是臺灣經濟發展的根基,而地方商圈是促進地方繁榮的關鍵。為落實賴清德總統「均衡臺灣,在地希望」治國理念,並展現地方多元活力、促進地方創生,邁向「厚植軟實力,打造國家品牌」願景,本案以觀光為取向,4年匡列8.5億元,推動商圈品牌的行銷、推廣及輔導。
卓院長請經濟部與地方政府並肩合作,積極推動「優化體驗」、「吸引觀光」、「標竿競賽」、「組織培能」四大策略,共同塑造商圈新典範,為地方創造品牌價值。針對未來執行的過程,他也請經濟部研擬各項細部計畫,以利實施。
強化商圈品牌行銷推廣_經濟部 新聞稿〔PDF〕
113 年 11 月 28 日
全國共有 328 處商圈,涵蓋約 4.5 萬家小型商業店家,是地方經濟的重要支柱,也是展現臺灣多元文化和活力的場域。然而,商圈面臨同質性高、店家特色不顯著,以及內需市場有限等課題,需要政府和民間的共同努力來克服。
為此政府將強化商圈品牌行銷推廣,促進經濟均衡發展。以「優化體驗」、「吸引觀光」、「標竿競賽」以及「組織培能」策略,透過中央與地方協力,為商圈創造新的經濟價值。具體作法包括依據不同商圈類型,分別提供所需資源,強化商圈整體競爭力。此外將配合相關會展與節慶,推廣節慶文化遊程,開發多元觀光客群,創造國際觀光亮點。同時為強化商圈的凝聚力及榮耀感,由地方政府輔導推薦優質商圈,樹立標竿典範,引領商圈成長,並健全商圈發展。
經濟部持續與地方政府合作,落實各項措施,翻轉商圈品牌新印象,讓商圈成為觀光客必訪必買的遊憩景點。深化商圈特色,優化服務體驗,提升商圈集客力,帶動周邊共榮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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