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30日 星期六

⊙院會議案【行政院】文化部「國家文化資產保存活化推動成果」報告(10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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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28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28)日在行政院會聽取文化部「國家文化資產保存活化推動成果」報告後表示,台灣擁有獨特的政經歷史脈絡,造就了彌足珍貴且多元的文化樣態,無論是有形或無形的文化資產,都是建構國家文化主體性的重要根基,也是承載社會發展軌跡及人民記憶的國家財產。請各部會共同努力讓國人更加認識並珍惜台灣這片土地,以及民主開放自由制度所孕育的多彩多姿文化資產。

蘇院長指出,近年來政府為彰顯重要文化資產,除完備相關法規,也增加資源浥注,文化資產保存預算從10513億元,到明(109)年投入53億元,預算成長4倍,以利推動文化保存、活化與傳承。

蘇院長表示,針對有形文化資產保存活化,已從單點搶救,邁向區域性、系統性、整體性保存,也重視跨部會合作與科學監測。他也特別以今年巴黎聖母院、沖繩首里城遭受大火嚴重毀損,世人皆深感痛心、遺憾為例,提醒文化資產防災守護的重要性,請相關部會及各地方政府務必要檢討警惕,避免台灣重要文化資產發生相同憾事。

蘇院長進一步表示,關於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著重共識凝聚、人才培育及提供展演舞台,也請各有關單位持續推動。

蘇院長強調,文化傳承與文資保護,絕非只是文化部的責任,每個部會都有可著力之處,例如,交通部苗栗鐵路一村復甦計畫、農委會花蓮林田山林業文化園區及國防部歷史眷村等,請各部會共盡心力,促進各該管業務的開展。

文化部表示,「文化資產保存法」自105年大幅修正以來,已完成37項子法修訂,相關重點包括強化專業審議、擴大公民參與及落實列冊追蹤等;並透過行政院文化會報及其他各部會溝通平台,協力合作,共同守護國公有文化資產。

文化部指出,為讓文化保存、城市發展及國家政策能共存共榮,未來將從強化國公有文資保存、建立文資治理體系、復育再生文化生態、提高文資保存意識四大面向,逐步建立「文化資產保存2.0」的新視野,邁向系統性整合的文資保存政策,建立有利文化保存的公共治理體系。


  

文化部新聞稿 108/11/28

守護文化資產 文化部積極建構「文資保存2.0」策略

文化部今(28)日於行政院會報告「國家文化資產保存活化推 動成果」,文化部表示,文化資產是建構國家文化主體性的重要環節,連結與再現土地與人民的歷史記憶,也傳承無形傳統文化核心價值,彰顯臺灣文化的多元性及獨特性。文化部長鄭麗君上任後,積極透過法規、預算、跨部會協力、行政措施及專案計畫等方式,建構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發展政策。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明(109)年度預計投入文化資產保存的公務預算加計前瞻基礎建 設預算達52.97億元,比105年預算增加39.59億元,成長為近4倍,顯示中央政府對於文化資產保存之重視。

文化部指出,自民國105年《文化資產保存法》大幅修正以來,文化部已完成37項子法修訂(含新訂定17項子法),使文資法令更形完備,相關重點包括:強化專業審議、擴大公民參與、落實列冊追蹤等;並且透過行政院文化會報及其他各部會之溝通平台,與跨部會協力合作,共同守護國公有文化資產。

文化部指出,截至108 11月底止,全國有形文化資產共2586處,其中國家級有形文資共118處,從105年迄今,文化部共新增指定大龍峒保安宮、艋舺龍山寺、路思義教堂等14處國定古蹟;新增指定丸山考古遺址、曲冰考古遺址2處國定考古遺址;並在105年《文資法》新增國家級「重要文化景觀」文資類別後,於今(108)年新增登錄臺灣首處重要文化景觀:阿里山林業暨鐵道文化景觀。

105年至今,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共核定858件有形文資保存維護之補助,補助總經費為19.8億元。此外,文化部亦於全台成立古蹟歷史建築五大分區專業服務中心,強化協助管理單位落實日常管理維護工作。文化部並於105年起推動「文資防災守護方案」,定期召開防災聯繫會報、跨域合作辦理防災演練、專業分區與智慧防災示範點推動等,整體推動有形文化資產防災守護。另文化部亦辦理環境監測與預防保存、國定文化資產3D模型建置、保存修復人才培育等有行文資科學性保存作業。

此外,文化部於105年起推動「再造歷史現場」計畫,106年開始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與各地方政府合作,鼓勵地方政府在規劃城市空間治理及地方發展時,融入文化治理思維,主動系統性保存各類文化資產,讓歷史文化記憶與當代生活重新結合。本計畫迄今共已核定補助37案計畫、計畫總經費62.79億元。

在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工作方面,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09年編列之無形文資總預算為3.46億元,與106年相較增加1.98億元,成長為2.3倍,將強化無形文資的保存與傳承。此外,截至今年11月底止,全國無形文化資產總計588案,105年迄今,國家級重要無形文化資產共增加19案,較105年案數成長42%

為培育重要傳統表演藝術、重要傳統工藝之人才,文化部長 期推動師徒制傳習計畫,迄今總計結業藝生67位。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更透過民間劇場重塑等計畫,重新讓傳統藝術表演團體回到廟埕或各地廣場演出。此外,文化部並於今年5月於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成立「文資傳匠工坊」,作為傳統修復人才的培訓基地,讓傳統技術得以持續發展與傳承。

文化部表示,未來將從「強化國公有文資保存、建立文資治理體系、復育再生文化生態、提高文資保存意識」四大面向,逐步建立「文化資產保存2.0」的新視野,希望跳脫過去搶救單點、單棟文資的「文化資產保存1.0」思維,邁向系統性整合的文資保存政策,建立有利於文化保存的公共治理體系,讓文化保存與城市發展及國家政策能共存共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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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5日 星期一

創生計畫【雲林縣】土庫鎮 2019

 

2019-11-25【行政院地方創生會報】最新通過案件第13次工作會議

2019/11/25國發會召開「行政院地方創生會報」第13次工作會議,討論高雄市六龜區、雲林縣土庫鎮地方創生計畫。PDF

LOCALCULTURETW:創生計畫【雲林縣土庫鎮 2019 

RICELOHAS 2雲林縣土庫鎮地方創生計畫 2019

會議結論

() 「土庫國際學習旅店建置計畫」事業提案,申請國發基金投 2 2,344 萬元,請國發基金協助辦理。

() 「土庫國際廊道街區再造工程」事業提案,同意以 2,400 元為補助上限,由內政部「城鎮之心工程計畫」項下支應,實際補助金額視內政部審查結果而定。

() 「雲林國際學習旅服務平台計畫」事業提案,同意以 640 元為補助上限,由經濟部「智慧城鄉生活應用補助計畫」項下支應,實際補助金額視經濟部審查結果而定。

() 「土庫鎮多功能文化展演館升級計畫」事業提案,同意以2,000 萬元為補助上限,由文化部「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之「藝文場館升級計畫」項下支應,實際補助金額視文化部審查結果而定,並請雲林縣政府儘速依文化部之規範及審查期程將本案納入辦理。

() 「雲林縣土庫鎮長青公園簡易運動場計畫」事業提案,業經教育部體育署完成複審作業,同意補助 168 萬元,由體育署「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項下支應。

() 「雲林縣土庫鎮新庄公墓綠地簡易運動場計畫」事業提案,業經教育部體育署完成複審作業,同意補助 312 萬元,由體育署「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項下支應。

() Tu Ku 可可新生活計畫」事業提案,同意以 297.77 萬元為補助上限,由農委會「農村社區企業經營輔導計畫」項下支應,實際補助金額視農委會審查結果而定。

() 有關雲林縣政府反映土庫鎮內人口已低於 3 萬人,鎮公所依規定無主任秘書之編制,僅有薦任八等秘書職缺,公所人力資源與誘因不足將影響地方發展,事涉相關法規調適,後續本會將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相關單位協調。



創生計畫【高雄市】六龜區 2019

FORMOSARACE:行政院地方創生會報

LOCALCULTURETW:【行政院地方創生會報】工作會議


2019-11-25【行政院地方創生會報】最新通過案件第13次工作會議

2019/11/25國發會召開「行政院地方創生會報」第13次工作會議,討論高雄市六龜區、雲林縣土庫鎮地方創生計畫。PDF

會議結論

「優化農產業加值發展」事業提案

1. 「結合產官學研之教育與創新能量,開辦特色產業發展課程,進行產業輔導」執行項目,由客委會「推動客庄產業創新加值計畫」項下支應,每案補助上限 100 萬元,實際補助金額視客委會審查結果而定。

2. 「輔導農民農產加工」執行項目,由民間投資4,000 萬元,如有需要,可申請國發基金投資或由本會協助媒合融資。

3. 「定期舉辦假日市集及優化小農市集」執行項目,由農委會農糧署「輔導農村在地農產品在地推廣與行銷計畫」項下支應,請高雄市政府整合所轄各區需求,向農委會農糧署申請補助,每處補助第一年最高 60 萬元、第二年最高40 萬元、第三年以後最高 20 萬元,實際補助金額視農委會農糧署審查結果而定。

4. 「加工產品開發、設計產品 logo 及包裝」執行項目,請六龜區公所提出推動構想與具體執行內容,再尋求部會資源協助。

「建置國際化友善數位經營環境」事業提案,由經濟部工業局「智慧城鄉生活應用補助計畫」項下支應,並協助六龜區公所配合廠商提案,爭取 109 年補助經費,實際補助金額視經濟部工業局審查結果而定。

「蝴蝶王國風華再現」事業提案

1. 「食草與蜜源植物培育及管理」執行項目,由農委會林務局屏東林管處協助,提供蜜源植物之栽種苗木。

2. 「食草及蜜源植物植工及管理(社區林業)」執行項目,由農委會林務局「社區林業計畫」項下支應,每案補助第一年起步型計畫最高 15 萬元、第二年進階型計畫最高 40 萬元,實際補助金額視農委會林務局審查結果而定。

3. 「導覽解說員訓練及蝴蝶生態旅遊規劃與執行」執行項目,由交通部觀光局以行政協助方式,配合六龜區公所需求,提供導覽解說訓練課程;另就公所後續所提蝴蝶生態遊程,媒合旅行社,並協助行銷推廣。

「六龜隧道口休閒園區活化利用」事業提案,由交通部觀光局「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項下支應,以茂管處主辦、六龜區公所協辦(必要時代辦)方式推動,請茂管處與公所積極協調、確認執行內容,至經費規模以 1,570 萬元為上限,如有困難,請交通部觀光局予以協助。

「六龜之心營運管理」事業提案

1. 「配合前瞻計畫的場域建設與整修,規劃辦理老街街景及廊道重新改造」執行項目,已獲內政部營建署「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設-城鎮之心工程」補助,總經費 4,000萬元(補助經費 3,200 萬元、地方自籌 800 萬元)

2. 「營運計畫及行銷活動辦理」執行項目,由客委會「推動客庄產業創新加值計畫」項下支應,每案補助上限 100 萬元,實際補助金額依客委會審查結果而定。另請六龜區公所儘速成立作業小組,研擬營運計畫,並優先導入民間營運機制,本會後續將媒合企業參與。